【青海在线网·散文】牡丹的女皇梦
武则天称帝后,在隆冬大雪纷飞时与大臣饮酒赏雪作诗,乘酒兴写下“明朝游上苑,火速报春知;花须连夜发,莫待晓风吹”,并让宫女拿去上苑焚烧以报花神。百花不敢抗旨纷纷开放,唯有牡丹仙子认为花儿开放有规律,武则天虽是人间帝王也不能改变,便不予理睬,仍在雪中静养。武则天次
武则天称帝后,在隆冬大雪纷飞时与大臣饮酒赏雪作诗,乘酒兴写下“明朝游上苑,火速报春知;花须连夜发,莫待晓风吹”,并让宫女拿去上苑焚烧以报花神。百花不敢抗旨纷纷开放,唯有牡丹仙子认为花儿开放有规律,武则天虽是人间帝王也不能改变,便不予理睬,仍在雪中静养。武则天次
衣柜侧面的置物架上摆着一只瓷猫。它的年龄至少和我一样大,因为我记事起就已经在家里了。瓷猫是用来当醋壶用的,往里加添醋时,把猫头取下来就可以。那猫头是活动的,只要轻轻一转再一提便可卸下来,取下猫头猫身上露出一个圆圆的颈口,用来往里添醋,因为整个胸腔是空心的。猫头
暑期一放假,刚升入中学的我,就和庄上的几位伙伴,开始上山拾柴禾。严格地讲,这次不叫“拾”,应该叫“偷”——翻过“神仙路”到“老虎沟”砍松树枝。因为那里有当地生产队,派的看山人看着不让砍,所以我们叫“偷松枝”。不过,这“偷”也不是拿了就走,而是要费尽了千辛万苦的
镇上每次唱戏,都要把虎嫂请去。她就早早把猪杀好,一切收拾停当,让男人在小店卖肉。男人外号叫“老蔫”,干活慢,窝囊。她曾命令男人学杀猪,可他拿起刀子,手就不停地颤颤。她常把男人训得一愣一愣的,但男人并不感到委屈。
秋是天地酝酿的诗行,是岁月沉淀的醇酿。它不似春的娇憨、夏的炽烈,也不似冬的清寂,只以一抹金、一缕香、一场雨、一仓实,便把世间的温柔与丰盈,都酿成了心上的暖。恰如儒家所倡“天人合一”,秋的万般景致,正是天地与人共生共息的最好印证。
我们每个人降临到这个世间,心底都藏着一个朴素的愿望:过上自己向往的幸福生活。天是湛蓝的,云朵洁白如絮,河水清澈见底,流淌着岁月的温柔。我喜欢躺在柔软的草地上,仰望星空,一颗一颗地数着天上的小星星。夜深了,我又站在窗前,目光依旧投向那片浩瀚的星空,繁星闪烁,仿佛
写后疏时,魏征着重从10个角度条分缕析,深入解剖太宗在十三年里的细微变化。他不嫌重复,每条都有“贞观之初”与“顷年以来”的字样,将前后强烈比照,以显示初衷之难持——初衷是珍贵的萌芽,是强大的发轫。如果进行归纳,后疏有以下格外引人深思处:
梅雨初歇的黄昏,我在老宅阁楼翻找旧物。尘埃在斜阳里浮动,像碎金洒落空中。手指无意间触到角落一方硬物,是那只松木制的文具盒,榫卯咬合得严丝合缝。盒盖上刻着歪歪扭扭的星座图,那年用刻刀狠狠凿下的北斗七星,至今仍固执地指向北极方向。轻轻推开锈迹斑斑的铜扣,盒内竟完好
人声嘈杂处,向来不乏质问者。他们立于市井,立于堂奥,立于一切可立之地,发出声响。那声响并非寻觅真理的叩门声,倒像是预先藏好了谜底的匣子,只待旁人开启,便自以为得计。
今年盛夏的一天,我踏入秦岭腹地避暑,偶遇一条清澈的小溪,溪水透明见底,石子清晰可数。一时兴起,我脱去鞋袜,挽起裤腿,赤脚踏入水中,不料刚迈出两步,便感到碎石锋利如刀,硌得脚底钻心疼痛。
我是最普通的人,我也不例外。我知道天下永远没有捷径可走。我打过工、做过生意。最后,我在今日头条这个平台做起了个人账号的自媒体。
天刚麻麻亮,村子就醒了。羌山男女老少纷纷扛着农具,背上背篼,踏着晨露向各自的玉米地进发,有的背篼上还挂着去年丰收时残留的玉米须,此刻它们正安静地伏在人们肩头,等待着新一年装满秋日的馈赠。
总是盼望自己能够成为一棵参天大树,以树的姿势努力地向上生长。早晨的风儿微微凉,空气那才叫一个绝美。虽然,我没有倾国倾城的容貌,也没有波澜壮阔的经历。
如果爱还来得及,时间来得及。如果时间来得及,还可以回到过去吗?可是,有人已经死去了,一个人孤零零地躺在坟墓里。请你不要再演戏了。你都自己放弃了,就必须承受这一切。
秋分时节,天气渐凉,昼夜均分。父亲摘下眼镜,将目光投向田野深处,轻轻地念道:“白露早,寒露迟,秋分种麦正当时。”母亲正收拾着簸箕里的种子,微笑着接过话茬:“地里的庄稼可都熟了,赶紧收回来,不能误了种麦子。”
云有云的活法,天有天的高度。凡夫俗子每天为柴米油盐操心费力。这就是人间九月的观景。秋天,我该拿什么来讴歌你?你的从容、淡定与不紧不慢。
回忆似决堤的洪水,故乡的山山水水,沟沟壑壑……都在我的脑海掠过。我曾经呼唤过故乡,试图叫醒故乡睡熟的影子,但所有的一切,经过大时代的洗礼之后,我心中那朵圣洁的花朵,随着往事的迁移都凋零了。时间不会留下任何痕迹,历史也不会驻足,只能急匆匆地冲刷走原本该有的陈旧。
我喜欢女人,就如她们平常的模样,用不着神魂颠倒,也用不着满腹辛酸。她们能看一切的矛盾、浅薄、浮华,我很信赖她们的直觉和生存的本能——她们的重情感轻理智的表面之下,她们能攫住现实,而且比男人更接近人生,我很尊重这个,她们懂得人生,而男人却只知理论。她们了解男人,
妻热爱生活,标志就是拈花惹草,以前傍晚散步看到路旁好看的花草总忍不住掐朵回来,当然是需要我放哨的,这应该算共犯吧?我总疑惑平时胆小怕事的她咋有这么大的胆量采花呢?时间长了,总“偷”也不是办法,于是她几年前萌发了自己养花的念头。
时间匆匆地流了流,它既偷走了我曾经纯真的心,也衰老了我的容颜。惊鸿一瞥,如万般银针扎过,呆呆地站在那儿。